颤动的一轮红日,半截在云霞中,半截在水光里。
红日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,湖边泥地里一条纤细的漆黑影子,如暗夜仓促落下一个鬼魂。黑衣的、干瘦的女人在石缝中间站着,抬着手臂束她干枯凌乱的长发。湖水涌动,漫到她脚跟前,又很快退去。
她动作很慢,很不熟练。
那毕竟是握刀的、杀人的手。
而她的确是要去杀一个人。
太阳升起来时,影子也不见了。
女人从身边捡起她的刀。那是一把很普通的刀,刀锋有一条豁口,刀身满布斑驳的摩擦印记,刀柄随便捆了布条。
没有刀鞘。她将刀从后颈的领口插进去,贴肉绑缚在她内衫里。
顺着湖岸,在白苇草掩映的沼泽后面,立着一栋孤零零的木屋。木柱半立在水中,下半截已经发黑朽烂。木屋的主人腰缠万贯,这本来也是上好的木头,但再好的木头不加养护也是会坏的。
女人站在屋前不动了。
并非她犹豫,而是已有人先得了消息,此刻正靠在门柱上,好整以暇。
他是一个无名的刺客,但他在江湖上很有名。
自京城里来的大官一日夜里在太湖上航船,画舫中灯光照着酒液,杯中映着笑语晏晏的人脸,歌声一直传到岸上。船摇到湖心,撞碎倒映在湖中的月,天上突然跃下一道影子。歌声方停,影子又从船上跃走,跳入水中一片破碎的月光,消隐无踪。水面那轮月又凝起来之时,血才从船板滴下,画舫中,歌姬还扶着琴,官员怀中还坐着白瓷般的美少年,酒盏里半盈的佳酿纹丝不动,唯有琵琶铮响还挂在梁上晃悠。每个人喉上有一条血线。
那是一个大官,死后算是留了名。一道震怒的旨意从京城劈至梁溪,同时传播开去的还有刺客的声名。人们说那是太湖的水鬼,人们也说他身着锦衣。
怎么会有刺客身着锦衣?
但他的的确确穿着漂亮的衣服,佩着漂亮的刀。他不像一个刺客,倒像个出入勾栏的公子哥儿。女人见过许多江湖中人,从未见过哪个夜行人穿得如此华贵。滚白兔毛镶边的红衣,珐琅金线绘的刀鞘,面映梨花,眉分柳叶,那人站在破木屋前头,跟画儿一样。
画中人微微笑说:“你是不是来杀我?”
女人拢了拢自己茅草般的鬓发,叹了口气。
“你杀不了我。”
女人说:“我只是试试。”
刺客大笑两声:“你知不知道我从未失手过?”
“你从未在夜里失手过,现在却不是夜里。”
“我也听说了你,”刺客唇角仍然扬着,他的眼中却没有笑意,“但我听闻你不束发。”
江湖中怎么有那么多传说?难道哪怕是世间最快的盗贼,也无法避免被人目击——还留下活口?女人摇了摇头:“头发——会遮住视线,会被人抓住。”
“那么你此刻束发,便是知道你也许杀不了我。劳得对手做以往不屑做的准备,好骄傲。”刺客说。他始终笑,美貌得令人目眩神迷。
女人的神色好像在说: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。
刺客忽然抬起手臂。女人后背衣衫一动,刀很轻地嗡鸣,从她颈后衣中滑了出来,屏息间就握在她手中。但是刺客手中空无一物,他只是伸手指向她身后的接天湖水。
“近日有小儿到这里戏水,我告诉他们湖中有水鬼,叫他们不要再来。”他说,“我曾在这里杀过人,我的同行也在这里杀过人。你晓得么?这里当真是很美,但也沉了很多死人。”
女人不再说话。她的刀出“鞘”了,杀人者的刀只要出鞘,必以饮血终。她盯着刺客伸出的手臂,面无表情。
“梁溪是我故土。我在溪山脚下长大,在运河边学堂念书,如今又回到太湖边居住,倘若你不来,我便要在这里终老。这地方毕竟很适合生活。去年沉下的尸体,今年就从里头开出荷花来了。”刺客抬起眼来看她,说,“眼看要四月了,四月的阳山你见过么?漫山遍野的粉。我去年错过了。”
刺客说:“我今年不想再错过。”
骤然闪烁的是豁口刀刃上的一绺寒光。风起只有一瞬,两个人背身站定。留下错身而过的两道残影。刺客手掌里翻着短刃,刃上染血;他的另一只手放在胸口,握着一截豁口的刀锋。女人的刀从他背后掷入,又自前胸透出来。
但女人仍反握着刀柄。
一把刀怎么可能同时又在被杀者胸膛里,又还在杀人者手中?
——它断了。
当你试图避开一柄已经剖开你胸膛的刀,而偏偏你的骨头又足够硬的时候,它会断的。
刺客睁着眼睛。他乌黑的眼瞳里漫上了一层水雾。
他从未见过比他更快的杀人者,也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步法,但是他既不因为终于得见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而哭,也不因为自己即将死掉而哭——那毕竟是从尸山血海里挣出来的命。他哭得非常突然,非常孩子气,眼泪噼里啪啦地掉在他手上,掉在胸前透出的刀尖上。
刺客哭着说:“好他妈痛……”
天是铅灰的,没有云,红日升到半腰反而模糊了,还不如它在水中的倒影清晰。湖风吹散薄雾,成群的白苇草在岸边摇晃,像一群唱歌的小孩子。
刺客躺在地上,女人盘腿坐在旁边。她做完了事,把头发散下来了。她从木屋里拿了刺客珍藏的酒喝,跟他分了一点。
“我喜欢你这样的人,对喜欢的人,我总是很慷慨。实话同你讲,我在这屋子里、这湖边住了十年,十年住在同一个地方,对我这样有钱的人来说,是很无聊的。“刺客压住咳嗽,但他的唇齿间还是不断溢出血沫来,“我本来想告诉你,为什么我守在这里等你来杀我……”
他轻轻松开了握着自己胸膛中刀刃的手,没有流血,因为他的掌心还有很厚的茧。同一个营生做了二十年,痕迹就将永远留在人身上,跟着他到土里。有人说,常年使兵器的人,来生掌纹会很浅,福缘就很薄,那是前后世的因果,要偿背负的生灵。
刺客看着灰濛的天,那天好像在降落,又很轻地压在他身上。他眉眼间终于有了笑意:“但我现在又不想说了,你杀了这么多人来找这个答案,这是很不善的,不该那么早得偿所愿。”
女人两指捏着刀锋,把断刃拔了出来。
一蓬暗红色的血沉沉地绽开在刀下人的胸口。
锦衣的刺客睁着他好看的眼睛死了。女人盯着他胸前那蔓延开去的暗红色看,新鲜的血迹在红色的布料上四处攀爬,不留神分辨,很像外衫褶皱的影子。
这便是他为什么穿红衣吗?女人想。让血看起来像褶皱的影子,使无人察觉他身上插过刀。
她在木屋前面的沼泽里寻了一处低洼,把刺客的尸体连同他的锦衣推了进去。她只花了几秒钟杀掉这个人,却花了半天时间喝酒,又花了半天时间埋葬他。她避开荷花的残根,从四面八方拢来泥土小心地埋住尸体。
来年涨水时,白骨中应当会开出花来。
女人把断刀同刺客葬在一起。她拎出了刺客所有的藏酒,喝不完的都倒进太湖。已近黄昏,湖中躺着一轮鲜红鲜红的太阳,仿佛天神醉倒跌入水中。